中新網8月21日電 據臺灣《經濟日報》報道,臺北市產業發展局21日表示,為提升城市營銷、推廣生態保護、創造周邊效益,并有效管理授權營利使用大熊貓“圓仔”名稱及專用圖檔,產業局自2013年12月開始受理申請大熊貓“圓仔”名稱及專用圖片授權非營利及營利使用。
產業局指出,截至今年8月14日止,核準授權非營利使用11家、營利使用58家,將可替臺北市增加權利金收入約951萬余元(新臺幣,下同),創造周邊效益約5億余元。
產業局說,基于輔導大熊貓“圓仔”外圍產業發展、創造授權商品周邊效益并維護市府權利,經核準授權使用后,都會不定期查核。
產業局強調,如經發現廠商未經授權使用大熊貓“圓仔”名稱及專用圖檔,或銷售金額與數量與授權內容不符,則立即要求申請變更,并繳納差額授權金。如勸導不從,則停止授權,且依授權書的約定要求支付相當于權利金十倍的懲罰性賠償金。
[責任編輯:段雯婷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