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7月20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,近日,國務院正式印發了國家公共基本服務體系“十二五”規劃,規劃明確,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,規范勞務派遣用工和企業裁員行為。同時,完善企業工資決定機制和正常增長機制,積極穩妥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。
規劃明確,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,著力提高小企業和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,擴大集體合同覆蓋面。規范勞務派遣用工和企業裁員行為。全面推進實施勞動用工備案制度,加強對勞動用工的動態監管。健全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。完善企業工資決定機制和正常增長機制,積極穩妥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。健全工資支付保障機制,完善最低工資和工資指導線制度,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。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,發揮政府、工會和企業作用。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,全面推進網格化、網絡化管理,完善勞動案件辦理協查制度。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服務體系建設,規范辦案程序。建立健全重大集體勞動爭議應急調處機制。(中新網財經頻道)
“十二五”時期勞動就業公共服務國家基本標準
服務項目 | 服務對象 | 保障標準 | 支出責任 | 覆蓋水平 |
就業服務和管理 | 有就業需求的勞動年齡人口 | 免費享有就業政策法規咨詢、職業供求信息、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和職業培訓信息、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、就業和失業登記等服務 | 地方政府負責,中央財政適當補助 | 目標人群覆蓋率達到100% |
創業服務 | 有創業需求的勞動年齡人口 | 免費享有創業咨詢指導、創業培訓、創業項目推介,獲得創業小額擔保貸款貼息 | 地方政府負責,中央財政適當補助 | 為500萬人次提供創業培訓 |
就業援助 | 零就業家庭和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 | 免費享有公益性崗位配置和政策指導、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認定、就業崗位即時服務、就業培訓等,城鎮有就業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 | 地方政府負責,中央財政適當補助 | 幫助500萬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和再就業,動態消除零就業家庭 |
職業技能培訓和技能鑒定 | 失業人員、農村轉移就業勞動力、殘疾人、新成長勞動力 | 失業人員、農村轉移就業勞動力、殘疾人等享有職業技能培訓補貼,符合條件的新成長勞動力享有6—12個月的補貼性勞動預備制培訓;符合條件的人員享有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| 地方政府負責,中央財政適當補助 | 為1億人次提供各類職業技能培訓,培訓后就業率不低于60%;為7500萬人次提供技能鑒定 |
勞動關系協調 | 存在勞動人事關系的就業人員 | 免費享有勞動用工備案信息查詢、勞動關系政策咨詢、集體協商促進等服務 | 地方政府負責 | 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%,集體合同簽訂率達到80% |
勞動保障監察 | 存在勞動人事關系的就業人員 | 免費享有法律咨詢和執法維權服務 | 地方政府負責 | 監察案件結案率達到95%以上 |
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 | 存在勞動人事關系的就業人員 | 免費享有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和仲裁服務 | 地方政府負責 |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結案率達到90%;50%以上案件在基層調解組織解決 |